突然感到無比贊同 Livid 關於“信息量”的闡述。

信息不對等在這個世界無處不在。香港本地的電子商務並不發達,就有那麼一群人,專從大陸的淘寶網購入新奇的產品,快遞運至本地便加價甚至以數倍的價錢賣出。所謂商業,不就是利用這種不對稱的信息低買高賣的牟利活動嗎?差價便是信息的價值。代碼、技術並不是你所處的信息產業的全部,核心仍然是“信息”。

你通過上網讀書獲取信息,你通過工作寫作輸出信息。所以你所做的就是傳遞你所了解的信息,用你所掌握的知識和信息量去為這個世界產生有益的價值,同時換取回報的薪水。日復一日。人的一生本質就是在與周遭的世界進行信息的交換。

你需要不斷積累自己所熱愛的方向上的信息量。歸納和整理。丟棄那些質量低劣的,分享那些深刻有趣的。

不間斷地學習就是龐大的輸入,當你積累和總結到了某個階段的時候,你會發現有相當多的人需要你所積累的信息,去創造,去改變。輸出,幫助別人,這個世界自然也會給你豐厚的回報。

物理學家可能會將眼前的事物看作一堆原子夸克以及力的相互作用;法律學者則會解讀出人類社會中什麼是公平正義;而你看,在一個 IT 人眼裡,世界就是上面這個樣子。潛移默化中,這樣的信念會成為你價值觀的一部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