突然感到无比赞同 Livid 关于“信息量”的阐述。

信息不对等在这个世界无处不在。香港本地的电子商务并不发达,就有那么一群人,专从大陆的淘宝网购入新奇的产品,快递运至本地便加价甚至以数倍的价钱卖出。所谓商业,不就是利用这种不对称的信息低买高卖的牟利活动吗?差价便是信息的价值。代码、技术并不是你所处的信息产业的全部,核心仍然是“信息”。

你通过上网读书获取信息,你通过工作写作输出信息。所以你所做的就是传递你所了解的信息,用你所掌握的知识和信息量去为这个世界产生有益的价值,同时换取回报的薪水。日复一日。人的一生本质就是在与周遭的世界进行信息的交换。

你需要不断积累自己所热爱的方向上的信息量。归纳和整理。丢弃那些质量低劣的,分享那些深刻有趣的。

不间断地学习就是庞大的输入,当你积累和总结到了某个阶段的时候,你会发现有相当多的人需要你所积累的信息,去创造,去改变。输出,帮助别人,这个世界自然也会给你丰厚的回报。

物理学家可能会将眼前的事物看作一堆原子夸克以及力的相互作用;法律学者则会解读出人类社会中什么是公平正义;而你看,在一个 IT 人眼里,世界就是上面这个样子。潜移默化中,这样的信念会成为你价值观的一部分。